信息來源:遼寧人事考試網 發布時間:2025-3-21 點擊人次:26
遼寧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2025年赴高校現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遼寧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等規定,結合我單位實際,擬赴國內“雙一流”建設高校(學科)或具有本行業專業特色的國家重點院校現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符合招聘基本條件和招聘崗位具體資格條件的復旦大學、中山大學、四川大學、吉林大學、南京醫科大學等院校2025年應屆碩士及以上畢業生。不包括往年畢業但未派遣的畢業生。
二、招聘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年滿十八周歲,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應聘人員須通過全國大學英語六級考試(425分及以上),小語種應聘的人員須通過全國大學外語四級考試(425分及以上)。獲得國外本科及以上學歷人員,不要求外語等級。
(六)應聘要求具有博士學位崗位的人員,年齡原則上不超過35周歲(1989年3月26日及以后出生)。應聘要求具有碩士學位崗位的人員,年齡原則上不超過30周歲(1994年3月26日及以后出生)。招聘崗位對年齡條件有特殊要求的,按崗位要求的年齡條件執行。
(七)應聘人員可先行報名參加考核、簽訂就業協議、體檢、考察、公示。應屆碩士畢業生需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學位證,應屆博士研究生需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學位證,可按規定聘用,否則不予聘用。應聘者相關資格條件或相關資歷的計算日期為報名起始之日。
(八)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詳見《遼寧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2025年赴高校現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信息表》(附件1)。
曾因犯罪受過各類刑事處罰,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員,均不得報考。
三、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考核方式。
四、招聘工作步驟
(一)發布招聘信息
招聘人員崗位信息在遼寧人事考試網(www.lnrsks.com)、遼寧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官網(www.lncdc.com)及所赴高校的就業網站上統一發布。
(二)報名
報名時間:2025年3月26日至4月2日
報名方式:網上報名。符合我單位招聘條件的應聘人員將《遼寧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2025年赴高校現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簡歷及其他證明材料發至[email protected],郵件命名方式:報考崗位+姓名+畢業院校+畢業時間(以電子郵件接收時間為準,逾期作廢)。
每名應聘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報名實行誠信承諾制度,報名者填報的信息應真實有效,如發現材料虛假者隨即取消其應聘資格。
(三)資格審查
我單位將嚴格按照公告及崗位資格條件,對報名應聘人員進行審查確認。主要審查報名者的身份證、學生證、學信網學歷學位證明等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其他條件要求的證明材料,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一經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報考崗位要求或弄虛作假的,隨時取消應聘資格。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交證明材料者,將視為自動放棄。
(四)考核
考核以面試方式進行,擬于2025年4月到所赴高校進行。面試注重考核應聘人員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崗位職責等特點,充分體現對應聘人員履行崗位職責能力要求。應聘人員以PPT形式匯報學習及個人業績,考核結果量化賦分,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不能確定為簽約人員。根據面試分數從高到低的順序,按招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簽約人員。考核的具體時間、地點和相關事宜待與高校預約確認后,在遼寧人事考試網(www.lnrsks.com)、遼寧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官網(www.lncdc.com)及所赴高校就業網站上統一發布。
經考核合格后的5個工作日內,在雙方自愿的基礎上按照相關法律、政策規定簽訂就業協議。
(五)體檢
應聘人員在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后,由我單位統一組織在具有公務員考錄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體檢經驗的三級甲等醫院進行體檢。
體檢工作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關于切實做好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10〕22號)和《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等有關規定組織實施。對身體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崗位,參照《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執行。
應聘者對體檢結論有疑問要求復檢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的7日內,以書面形式向我單位提出。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復檢將在應聘者提出申請的7個工作日內安排。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合格者確定為擬考察人員。
(六)考察
我單位對擬考察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實地調查了解,并對被考察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考察中發現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將結論及依據明確告知被考察人員。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
(七)公示與聘用
擬聘用人員信息統一在遼寧人事考試網(www.lnrsks.com)、遼寧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官網(www.lncdc.com)及擬聘人員原學校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公示結束后,對公示無異議人員辦理備案手續。對于公示有異議的人員,我單位將調查核實,并提出處理意見。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一般不超過6個月(初次就業簽訂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試用期為12個月),國家另有規定的,按規定執行。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紀律與監督
公開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肅紀律,秉公辦事,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的監督。應聘人員者有弄虛作假、違紀違規行為的,一經發現,均取消其考試或應聘資格,并將有關情況通報其所在學校或單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具體事宜依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行。
六、其他
1.應聘人員自報名至擬聘用人員公示(資格審核、考核、體檢、考察)期間,應確保報名時所填報的通訊工具暢通,以便聯絡,因所留通訊方式不暢所致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負。
2.在招聘期間,如不按規定參加資格審核、考核、體檢、辦理有關手續等,視為自動棄權。
3.在簽訂就業協議、體檢和考察環節,因到期拒簽就業協議、體檢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棄權、弄虛作假被取消應聘資格及其他原因出現崗位空缺,我中心將按總成績排名從高到低依次進行遞補,遞補僅一次。公示后出現的崗位空缺,不再進行遞補。
4.本次公開招聘人員計劃信息表中所列專業名稱參照《2016年遼寧省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專業(學科)指導目錄》《研究生教育學科專業目錄(2022年)》。
5.本次招聘所有信息均在遼寧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官網(www.lncdc.com)發布,請應聘人員及時關注。
七、其他未盡事宜按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本公告最終解釋權歸遼寧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所有
報名咨詢電話:024-23373178
紀律監督電話:024-23388101
附件:
1.遼寧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2025年赴高校現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信息表
2.遼寧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2025年赴高校現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遼寧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2025年3月21日